国家医疗保障局9月15日发布通知,明确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运用,促进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加快进入临床。 价格预立项主要适用于临床价值大、诊疗手段突破的新技术;满足临床重大需求、有效解决关键领域诊疗难题、提升诊疗效率精度的新设备;填补诊疗空白、患者获益为主、改变手术方案的新耗材。 各省级医保部门在新技术获准进入临床研究、新产品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至正式获批前,提前介入为医疗机构提供价格政策指引,基本实现获批应用与价格立项无缝衔接。 记者:彭韵佳 海报制作:彭韵佳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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