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林达(山东)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山东云智合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祥林达(山东)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PTQEDz1Z-Gt0LLYV_4aww 提取码: iy4p)。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电话联系前往祥林达(山东)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办公室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禹城市化工园区赵徒干路西侧、创业街北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征求意见的公参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为:祝楼村、菜园村、薛庙村等常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同征求意见稿公示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祥林达(山东)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禹城市化工园区赵徒干路西侧、创业街北侧 联 系 人:汤总 联系电话:13706124781 环评单位:山东云智合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5315577920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717号齐源大厦A座1007室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祥林达(山东)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