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新宇
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与经营工作分头编制、分头考核,年终两份总结难以互证。2024年7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国家出资公司中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发挥领导作用,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公司的组织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党的领导作用要落到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上,党建工作若只在自身范围内运转,引领便无从计量。引领要有凭据,保障要有记录。年度计划如何编制、重点任务如何承接、考核成效如何检验,是引领能否落地的三个观察点。
年度计划一次编成。党建工作计划与经营工作计划同期起草、同期审定,一份文本分列两栏,逐条对应承办部门与季度。计划所列重点任务写明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与验收方式,经党委会审定后一次下发。年度内新增的任务按补充说明处理,附单页归入原有栏目,不另编第二套计划。季度调度与年终总结使用同一张表格,栏目名称与统计口径不作改动。计划下发后在企业内部公开,部门之间据同一份文本对接工作。编制过程留下讨论记录,次年起草时逐条调阅比对。常见的做法是党建计划年初单独下发,与经营计划的时点并不衔接。
党支部承接重点任务。部门党支部按本部门承担的年度重点任务设立支部工作要点,一项任务对应一项要点。党员在关键环节的职责与完成时点写入要点,并在支部会议上逐项说明。支部大会每季度听取一次进度,未完成的记录原因与下一步安排。跨部门的任务由党委指定一个牵头支部,相关支部按分工出席同一次会议。支部工作要点在部门范围内公示,职工可对照要点提出意见。要点执行情况随支部工作记录报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完成情况列入支部年度工作报告。年度末由党委会逐项听取支部的落实结果,并记入党委会会议记录。
成效用发展结果检验。党建考核的指标一律改为可核对项,重点任务完成时效、事项差错率的降幅与职工教育经费执行进度逐项计分。活动次数与照片数量不再单独计分,仅作为过程性材料留存备查。党建考核表与经营考核表在同一次会议上评议,两张表的结论一并提交党委会。各项得、扣分事由分别列示,不以总分代替。考核结果进入班子成员年度述职与评先评优,等次公示后归档。考核指标每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的指标在考核年度开始之前公布。连续两年低于平均等次的部门,由党委会指出问题并明确改进事项与完成时限。
党的建设与企业经营共用一份计划、一张考核表,在同一条线上运行。引领与保障由此从年终的一句评价,变成年初排定的工作安排。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正是在这种日常安排中获得组织支撑。
(作者单位:青岛上合临空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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