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农商行三家支行同遭监管处罚,2025年净利润已归零
9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揭阳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列表,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揭阳农商银行”)3家支行及多名相关责任人受到监管处罚。
其中,揭阳农商银行梅云支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处以罚款2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黄浩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七年,对陈丹波、陈一娜给予警告。
揭阳农商银行东升支行、揭阳农商银行地都支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问题,均被罚款35万元,两家支行合计罚款70万元;同时,对林垲越、姚玉敏、袁宇平、陈柏聪4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

公开资料显示,揭阳农商银行前身为1952年成立的揭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作为广东省首批实行统一法人的县级联社,揭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06年12月获批开业。2010年6月29日正式改制为揭阳榕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广东省非珠三角地区首家农村商业银行。2011年4月更名为“揭阳农商银行”。
经营业绩方面,揭阳农商银行近年面临明显的盈利压力。2025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44997.72万元,净利润为0元。截至2025年末,揭阳农商银行资产总额164.91亿元,同比下降2.69%;负债总额147.71亿元,同比下降2.94%。各项贷款余额85.05亿元,同比增长6.45%;各项存款余额140.98亿元,同比下降4.26%。
股权结构层面,该行股权整体较为分散。截至2025年末,该行第一大股东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9.56%;其次为揭阳市安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1%;广东省揭阳电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6.95%,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5%。

值得注意的是,企查查信息显示,自然人股东林伟涛持有的该行41.13万元股权,已于2025年4月14日被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限至2028年4月13日。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杨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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