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城投多次成失信被执行人,董事长高美仲被限制高消费

近期,平阴县城市改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阴县城投”)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该公司被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执行标的700万元,立案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案号为(2026)鲁0116执3484号。

据了解,这并非平阴县城投首次成为被执行人。企查查显示,平阴县城投今年以来已被多家法院立案执行11次,被执行总金额高达1.59亿元。其中,单笔执行金额最高的为5172.28万元,由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立案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 6月16日,平阴县人民法院出具的限制消费令显示,该院今年3月份立案执行申请人山东某公司申请执行平阴县城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平阴县城投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该院对平阴县城投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美仲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同日(6月16日),平阴县城投被平阴县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执行案件由上述山东某公司与平阴县城投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引发,涉案金额880万元,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截至目前,平阴县城投已五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涉案总金额 1968.27 万元。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17次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涉案总金额1.39 亿元。

此外,平阴县城投还存在9件终本案件,执行标的总金额1.30亿元, 未履行总金额1.30亿元,未履行比例100%。

公开资料显示,平阴县城投成立于2008年2月,是一家专注于城市建设和开发的企业,该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以及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该公司依托平阴县产业升级与项目建设的政策支持,在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类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城市改造和房地产开发领域具有区域优势。
企查查显示,平阴县城投是平阴县财政局下属企业,由平阴县财政局间接持股100%,高美仲现任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旗下平阴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平阴玫瑰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已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山东财经网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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