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近日,东营市文化旅游体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营市文旅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东营市广利河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东营广利河生态旅游”)被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4.63万元,案号为(2026)鲁0591执1199号。


东营市文旅集团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32.09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贾密林。集团功能定位为市管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投资发展企业集团,主要业务划分为景区投资运营、文体演出运营、酒店商业运营和大健康产业四个板块。主要任务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承担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开发文化旅游资源、打造文化旅游产品、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股权结构方面,东营市文旅集团由东营市国资委、东营市国投集团分别持股80%、20%。
东营广利河生态旅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韩晓,业务范围涵盖景区运营、集团内部物业服务、活动承办等多个板块。景区运营板块主要是管理运营花仙谷景区及广利河游船等广利河沿线业态。

除东营广利河生态旅游外,目前,东营市文旅集团还拥有东营市水城雪莲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等子公司,管理运营黄河国际会展中心、雪莲大剧院、奥体中心等大型场馆和黄河生态旅游区、黄河三角洲动物园、花仙谷、园博园等景区。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贾义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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