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湖股份信息披露合规再敲警钟,上市公司对外发布信息需慎重

5月19日晚间,美湖股份(603319.SH)发布公告,对上交所此前就其日常经营合同信息发布事宜出具的监管工作函作出正式回复,就合同信息披露、概念表述及合规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

公告显示,美湖股份与七腾机器人于5月9日签署的《年度采购合同》,约定的9.43亿元采购金额为基于18万台最高采购量估算的上限额度,并非确定销售额。该合同为框架性协议,未对订单下达时间与数量作出约束,最终营收取决于七腾机器人的实际下单情况。截至回复出具日,对方仅下达90台执行器订单,与最高估算量差距显著。
针对市场关注的“具身智能”概念误导问题,美湖股份坦言存在疏漏。公司公众号此前发布的相关信息未明确产品为四足机器狗零部件,而非市场热炒的人形机器人,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公司已删除相关文章,并就信息披露不严谨致歉。同时,公告指出公众号文章存在合同金额描述不准确、未充分提示履约风险等问题,不符合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原因在于宣传部门工作人员对信披制度不熟悉,未按规定上报审核。
此外,公告披露了合同履约的多重风险。公司现有执行器年产能10万台,合同期内基准产能约16.67万台,与18万台最高需求存在1.33万台缺口,产能扩充进度直接影响合同履行。且公司并非七腾机器人独家供应商,存在订单不及预期、产品验收不达标及交付违约等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美湖股份曾在2023年因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被上交所出具警示函;同年还收到湖南证监局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函,经核查后相关事项已厘清。此次信披违规,是公司在向“新能源+机器人+智能驾驶”转型过程中,内部信披管理流程出现的又一次疏漏。
经济导报财经研究院认为,统一对外信息发布口径,对上市公司而言至关重要。一方面,能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避免因表述差异误导投资者,维护市场稳定和公司信誉;另一方面,有助于强化内部合规管理,明确各部门信息发布权限与流程,从源头防范信披违规风险。美湖股份此次事件,为所有上市公司敲响了警钟,加强信披制度学习与流程管控,是保障合规运营的关键。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财经研究院 凤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