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直播这些年来的快速发展,打赏已成为行业的主要营利方式之一。用户或是为知识分享付费,或是为情绪价值买单,这些都是再正常不过的市场行为。但有利益驱动的地方就可能有失序,网络直播也存在野蛮生长,种种打赏乱象既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又阻碍了行业健康发展,亟待有效治理。 近日,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明示打赏规则、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加大处置和曝光力度等11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对直播打赏进行系统规范。从去年“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开展,到此次《通知》发布,行业治理长效机制正在不断健全,这也是对社会长期关切的积极回应。 近年来,一些直播账号运营主体通过低俗“擦边”、虚假人设等方式诱导甚至诱骗打赏,人民群众对这些突出问题反映强烈。与此同时,部分平台片面追求流量与营收,打赏功能和玩法设置不规范,管理标准和尺度不一,致使乱象难以有效遏制。对此,《通知》明确监管要求,统一标准尺度,对直播打赏的规则制定、功能设置、权限开通、账号管理、举报受理等作出明确规定,用“靶向”治理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 以打赏额度为依据对网络主播和用户进行排名,是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的重要因素。《通知》不仅要求网站平台规范打赏金额排名,加强打赏互动审核,而且必须明示打赏规则,向用户提供打赏限额和打赏提醒功能。此外,《通知》还要求网站平台建立打赏营利行为负面清单,并将网络直播账号违规记录与打赏营利权限直接挂钩。精准遏制打赏攀比和诱导打赏行为,在规则和技术层面建立安全防线,无疑有助于保障用户理性消费,避免“上头”打赏,同时也引导网络主播从“求打赏”“要礼物”转向“比内容”“拼才艺”。 近年来,未成年人因沉迷网络直播进行巨额打赏的案例不断增多,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未成年人认知能力与自控能力相对欠缺,再加上网络支付方式日益便捷,也呼唤着监管升级。《通知》对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和民法典相关规定,对网站平台向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作出分类规定,同时针对涉未成年人打赏退款问题,要求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妥善处置相关纠纷。此举将进一步推动网站平台完善防控体系,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效能。不过,要确保未成年人打赏可拦截、可追溯、可退款,还得在实际操作中落实落细,包括精准识别“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畅通监护人投诉举报渠道等,都不可或缺。 规范网络直播打赏,不是要抑制创新活力,而是为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遏制行业乱象,不能靠某一方单打独斗,这有赖于监管、平台、主播和用户等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对网络主播来说,更要清醒地认识到,“诱导打赏”的套路已经过时,“内容为王”才是长久之道,规范自律任何时候都不会错。(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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