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官网披露公告,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湖北银行”)因涉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占压财政资金等多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处以警告并罚款249.9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湖北银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和有关风险管理措施;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据资料,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2011年2月,湖北银行正式成立,总部设在武汉。值得注意的是,湖北银行的IPO长跑已历时多年。早在2015年,湖北银行便启动上市准备工作,2020年10月提交上市申请,2023年3月“换道”注册制审核,但目前仍停留在“已受理”状态,迟迟未能突破关键节点。招股书提示的风险显示,该行不良贷款率仍高于行业均值。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其不良贷款余额为64.99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85%。尽管比率较2024年末的1.95%有所下降,但不良贷款余额的绝对数字仍在上升,风险出清的过程难言结束。(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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