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对烟台九银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烟台九银”)及公司总经理何元伟出具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烟台九银将部分私募基金的资金募集、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管理未备案私募基金,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2号)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二十三条第七项、第二十三条第九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何元伟作为烟台九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烟台九银、何元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天眼查信息显示,烟台九银 (曾用名:烟台黑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7年,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何元伟。
从股权结构看,何元伟持有烟台九银90%的股权,姜言波持有烟台九银10%的股权。
天眼查信息显示,烟台九银对外投资了多家企业,包括烟台云厨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54%)、安徽横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8%)、淄博若谷恒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济宁经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0.1%)等。
何元伟除了担任烟台九银的法定代表人,还是烟台慧诺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烟台康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在多家企业担任高管。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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