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司法厅在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协作支持下,加快推进“鲁执法”平台的建设和部署应用。在今年10月底前,实现平台全面上线运行。在年底前初步实现平台与各自建系统全面对接,汇聚形成行政执法全量数据,发挥统计分析、辅助决策等作用。
“鲁执法”平台总的建设目标是,充分利用全省数据资源优势,建设成覆盖省市县乡四级7000余个执法主体、涵盖所有行政执法领域、供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和监督人员使用的一体化平台,推动行政执法案件全过程网上办理,行政执法全要素网上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方位网上开展,行政执法数据充分汇聚、高效应用,实现全省行政执法与监督全流程数字化运行、管理和监督。
当前,“鲁执法”平台主体功能已基本研发完成,主要包括三大模块。
涉企检查模块。自2月底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托平台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初步形成了“事前备案、计划匹配、扫码入企、全程记录、事后评价”工作模式。截至目前,平台注册用户28万人,累计登录127.29万人次;已依托平台开展入企检查15.1万次,完成检查15.1万次,通过联合检查等方式压减入企1.1万次。平台收到企业对入企行政检查的反馈评价信息2.36万条。
智能办案模块。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纳入网上运行,帮助执法人员精准、规范、高效办案,有效减少违法执法行为的出现。比如,平台根据案件事实能够智能研判构成的违法行为,自动推送适用的法律依据,自动生成行政执法文书,并为执法人员提供同类案件的裁量建议,帮助执法人员依法办案,促进准确定性、过罚相当,避免类案不同罚。
执法监督模块。为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目前已开发了几种功能:执法办案预警功能。平台针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程序缺失、超期、处罚结果不符合裁量基准等问题设置预警模型,及时提醒执法人员,便于及时纠正问题。行政执法案卷智能评查功能。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依托平台开展,可以实现68%的评查指标智能评分,通过“智能评查+人工复核”相结合方式,大大提高案卷评查效率。
大数据分析和辅助决策功能。通过对行政执法办案情况、执法人员履职情况、执法事项运行情况等进行多维度分析研判,便于总结规律,发现突出问题,提升监督针对性。
下步,山东将持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功能,构建检查频次异常、过罚不当、类案不同罚等智能监督模型,提高执法问题发现率,不断提升执法监督智能化水平。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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