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年底收官,国企治理结构改革不断深化,取消监事会备受瞩目。近期,山东国投、山东能源、山东钢铁等山东省属企业陆续取消监事会,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青岛地铁集团等地方市属国企也纷纷跟进。
这一变革影响了企业内部监督体系的变化,取消监事会的依据是什么?监事会取消后,由什么机构来行使其原有职能?这些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这本身是国企改革深化尤其是公司治理结构深化的必然趋势,取消监事会后,减少了机构,减少了环节,提高了效益。”6月26日,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取消后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经济导报记者梳理发现,自去年底以来,半年多的时间,山东全省已有多家国企取消了监事会。
2024年10月14日,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对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该公司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今年4月2日,山东能源集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近期完成监事职位变动,原监事朱鹏东离任,公司未来不再设监事岗位。
5月21日,枣矿集团发布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公告,随后,新汶矿业集团、兖矿能源也陆续取消监事会。
今年5月,山东钢铁集团发布《关于撤销监事会、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公告》称,撤销监事会,不再设置监事职务,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内部审计等机构行使相关职权。山东钢铁集团称,此举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山东省国资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
除了省属国企外,地方市属国企也纷纷跟进撤销监事会。比如,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和青岛地铁集团。
新公司法及国企治理结构改革的需要
近期,国企为何会密集取消监事会?
这场变革的源头,还要从2024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实施开始。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新公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业内广泛认为,上述新公司法的修订为国企取消监事会提供了法律基础。同时,取消监事会也是国企治理结构改革的需要。
“国有企业从试点现代企业制度到持续深化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已有20多年的历史。实践证明,单独设置监事会行使监督功能作用发挥有限。”有业内人士对经济导报记者透露。
李锦分析,过去的监事会实际上是挂的虚名,作用有限。目前,国企机构和部门重叠,容易造成模糊的纪检,使得监事工作名存实亡。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由董事会领导的审计委员会来履行职责,是改革的必定措施。
在他看来,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有利于精简治理主体关系,提升治理效率。
“国企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是深化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改革的重要举措。这一变革不仅符合新公司法的修订要求,也适应了国企治理结构改革的需要。通过精简治理主体关系、降低治理成本、提升监督效能,国企可以进一步优化内部监督体系,实现更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来自广东省企业风险管理研究会的研究如是称。
取消监事会更有着监督效能与成本的考量。
“对于规模小或股东少的公司,监事设置有时较形式化,取消监事会可以降低治理成本,节省人力和管理资源。同时,通过加强内部审计、强化股东监督等替代方式,可以保持甚至提升监督效能。”广东省企业风险管理研究会研究表示。
变革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
国企取消监事会,有新公司法修订做依据,契合监事会的改革历程,与国企改革的要求一致。这一变革对企业有何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多数国企在取消监事会的同时均一致表示,上述变动完成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取消监事会及监事事项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这一变革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广东省企业风险管理研究会研究称,国企需要在落实监事会改革的过程中,围绕独立性监督基础,优化审计委员会的结构、功能和机制,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维护股东权益和企业利益。同时,国企还需要积极探索和实践其他替代监督方式,如加强内部审计、强化股东监督等,以构建更加完善、高效的内部监督体系。
在李锦看来,从现代企业制度方面讲,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分配权、群众参与权或民主管理权都是属于现代企业制度管理的内容。目前的监事会取消,对公司治理而言不是弱化了,而是更加强化了。
接下来,如何更好地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成为国企改革中备关注的问题。
李锦透露,目前,已有国企在尝试通过引入外部董事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和科学性。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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