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印发。《实施意见》共21条,旨在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全方位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实施意见》共分5个方面21条措施,首先是实施清单管理、统一检查标准,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并要求2025年4月底前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
《实施意见》还要求持续纠治运动式、“一刀切”式涉企行政检查:经评估确需开展的检查,拟定检查计划,报本级政府或者实行垂直管理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向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在加快建设全省涉企行政检查“一张网”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实现对涉企行政执法的全流程、数字化监督,要求执法人员开展涉企检查时,规范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客观全面记录现场检查情况,真实记录企业意见;企业对执法不满意或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爱山东”App等渠道反馈至同级司法行政部门。
《实施意见》还提出改革检查方式、压减检查次数,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深化分级分类监管改革,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管”,同时,严禁以“第三方服务”变相实施涉企行政检查。
最后,《实施意见》还提出,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抓好涉企行政检查专项监督,加强对督导调查的统筹协调。
“以前的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往往以‘工作’为中心,随时检查、随机检查。”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战略规划所所长刘德军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文件的印发,体现了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思路的改变,转变为以经营主体为中心,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以解决问题为检查目的。”
刘德军直言,“从前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主体的角色更多的是‘管理者’,未来更多的是以‘服务者’的角色赴企业检查走访。既然是‘服务者’,那么为企业送上的就不能只是罚单,更应该是一揽子的解决方案。企业也不会因为应付检查而焦头烂额,只会因为问题的解决而受益。”他表示。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杜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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