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暨“修法·出海·更新·育才”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城市更新背景下的建筑法新格局研讨会在山东建筑大学召开
2025年12月13日,“修法·出海·更新·育才”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城市更新背景下的建筑法新格局研讨会暨山东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在山东建筑大学博学会堂召开。本次会议由山东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主办,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承办,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济南仲裁委员会、山东省欧美同学会法律委员会共同协办。来自省住建厅、省司法厅、省高院、河海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单位有关领导和专家参会。

大会开幕式由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院长朱宝丽教授主持。山东建筑大学党委副书记黄晓广代表学校致欢迎辞,他介绍了学校法学学科建设成果,并指出当前我国工程建设法治工作正处在系统重塑、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对法律制度的系统性、前瞻性和科学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会长、山东建筑大学原党委书记王崇杰回忆了在山东建筑大学的工作时光,深刻解读了“如何强化建筑行业法治保障、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规范市场秩序”这一时代命题。
山东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建筑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王淑华围绕“修法·出海·更新·育才”四大主题,阐述了工程法学研究会在推动法律制度完善、服务企业出海、保障城市更新和人才培养方面的重点工作方向。
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展处副处长闫克楠从仲裁实践的视角揭示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构建建筑法新格局中的关键作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刘春藏从行业主管部门的视角,精准解读了政策导向与实践要求,为构建建筑法新格局提供了至关重要的顶层设计思路。
开幕式后,举行了山东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战略顾问及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导师聘任仪式,聘任王永起、朱晓峰等专家担任山东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战略顾问,孙建平、隋大红、李鹏、王超、朱文华等专家担任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导师。仪式由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翠敏主持。黄晓广、王崇杰、王淑华为专家代表颁发聘书。
年会共分为五个单元。
第一单元聚焦“建设条件核验与竣工联合验收”,由山东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刘东生主持。多位专
家学者、实务部门人员等围绕该主题展开深入探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刘春藏围绕《山东省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实施方案》作专题解读,系统介绍了联合验收的适用范围、受理条件、主要事项及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流程,重点阐释了以“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网通办”为核心的集成化改革路径,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效率提供制度保障。
济南市房地产业协会执行副会长李刚以《完善优化项目建设条件与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一点认识》为题,通过分析当前房地产行业从增量开发向存量运营转型的宏观背景,指出配套设施建设滞后与运维责任断裂等现实矛盾,提出以AI赋能、数字孪生等技术手段重构全生命周期运维体系,推动行业向轻资产、高质量服务模式转型。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凌维慈围绕《城市更新中原住居民的法律地位及权益实现机制》进行深入剖析,结合上海旧改调研指出城市更新需突破“大拆大建”思维,更注重原住居民权益保护。
第二单元围绕“《建筑法》的修订与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展开,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王永起与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山东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孙建平主持。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侯秀贞以《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趋势与展望》为题进行主旨发言,指出行业正面临粗放模式难以为继、竞争格局分化等挑战,同时叠加重大国家战略带来的市场机遇,建议通过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实施企业培育、产业提升等四大行动,强化多方保障,助力“齐鲁建造”品牌升级,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加良以《工程价款支付的责任形态与修法建议》为题进行主旨发言,他聚焦工程价款支付责任形态,指出建工纠纷案件逐年递增且处理复杂,核心难题在于价款支付责任形态的认定,详细解析了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情形下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的多种责任形态,针对建筑法修改,他建议明确违法情形认定、否定实际施工人优先受偿权、提高违法成本,同时重视商事调解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一级法官朱广民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的承担与法律完善》为题进行主旨发言,通过大量数据,从审判实务角度汇报建筑法修改思考,明确多元化解机制法律地位、推广争议评审法定机制、建立“穿透式”追责制度、引入市场化风险保障机制。
山东工商学院青年教师李俊以《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的法治路径》为题进行主旨发言,聚焦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的法治路径,指出“双碳”与城市更新背景下,该领域共识高但落地难,核心症结是法制保障缺失,提出建议以绿色原则为基石,从精细化重构权利结构(创新表决机制、保障利害关系人权益)、明确全周期责任体系、强化制度工具协同三方面破解难题。
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安证以《竣工联合验收的山东实践与深化路径》为题进行主旨发言,聚焦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这一“最后一公里”问题展开分享,分享了竣工联合验收的山东实践,回顾其从“分散验收”到“联合验收”的三步走演变,对比深圳“预审”范式,介绍了山东将流程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运用数字化技术等成果,倡导向“预服务+”深化,通过制度融合、AI预审系统提升验收效率。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刘燕就第二单元的主题发言进行了相关评议。她强调建筑法修订的紧迫性与必要性,同时肯定了山东在既有建筑绿色改造与竣工联合验收领域的领先实践,提出联合验收需向技术赋能、机制创新深化,为全国改革提供更成熟的山东样本。
第三单元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由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院长助理肖朦恺与山东政法学院教师王瑾主持。
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李祎恒以《行业特色型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案构建》为题进行主旨发言,围绕国家涉外法治战略与新文科建设要求,阐述了行业特色型高校差异化培养路径。他结合河海大学实践,指出需紧贴地区需求与院校特色,通过修订本科培养方案增强涉外元素、开设涉外法治微专业及海洋法治微专业,并协同政府部门、律所共建培养基地,以创新协同机制培养复合型人才。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张庆明以《涉外工程法律人才培养路径选择》为题进行发言,通过分析三代涉外工程法律人才画像,强调需融合中国文化内核、西方法律体系及目标地政治经济知识,并引用英国律所驻俄国律师岗位要求,提出培养全球工程争端解决专家的目标,旨在提升人才国际竞争力。
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翠敏以《“一带一路”涉外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探究》为题进行主旨发言,基于共建“一带一路”背景下工程合规与风险挑战,剖析高校培养障碍,并借鉴中国政法大学迪拜实习平台、西南政法大学“一专四能”模式等案例,提出构建“工程—法律—国际”三元融合机制,通过模块化课程、国际师资协同及多维实践平台,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主任隋大红和山东文康(济南)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山东省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主任、山东省欧美同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鹏围绕三位发言人的发言,结合实务经验,进行了深入点评,肯定了高校与行业协同育人的必要性,并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实践导向建议。
第四单元以“可持续城市更新政策与法律”为题,由鲁东大学盈科法学院副教授吴万军主持。
西北工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教授张敏以《建筑业数据资产入表的合规路径》为题,系统梳理数据要素政策演进,阐释了数据来源合法性、权属分配与资产登记等合规要点,强调建筑业数据应建立“谁产生、谁受益、谁负责”的权属框架,通过分类登记与动态更新推动全生命周期数据资产化。
济南市房产测绘研究院城市更新咨询分院院长徐晓东以《城市更新立法实践与多元参与机制构建探究》为题,分析当前立法面临的依据不足、权责不清等难题,结合北京首钢、杭州浙工新村等案例,解读“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倡导向“共建共享”转型。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业务中心副总监、上海所副主任朱文华以《城市更新问题中的更新模式和公众参与》为题,剖析更新泛化与异化现象,指出成本收益倒挂、公众参与不足等问题,结合深圳、威海等地实践,探讨市场驱动、社区自主与政府统筹三种模式,强调应通过多元筹资与自主更新提升公众获得感与项目可持续性。
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学术副院长申荣荣以《城市更新法治化的中国范式建构》为题发言,指出政策与立法错位问题,提出以国家立法为统领的三级体系构想,阐释规划增益社会返还、土地复合利用等制度创新,借助广州永庆坊案例说明权益衡平与监督机制重构的必要性,呼吁构建“价值—制度—实施”协同的法治闭环。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张征就第四单元的主题发言进行了相关评议,从政策、实践与传播角度为城市更新法治化提供了多维度见解。
第五单元以“建筑企业出海法律问题研讨”切入,由德州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系主任、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石春东与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董文主持。
山东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院长、教授方慧以《涉外公司合规全景解析与应对之策》为题进行主旨发言,她指出全球经贸摩擦指数上升背景下企业出海合规的紧迫性,结合比亚迪日本“六价铬”事件和字节跳动被罚案例,强调需系统构建合规体系并动态管理,如通过ISO37301认证转型主动合规。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建一公司总法律顾问、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郭宝辉在《在国际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中贡献法治智慧力量》的发言中,以公司处理的真实案例——印度T项目仲裁案为例,详述企业在该案处理中采用的“以打促谈”策略,通过科学选聘律师、利用反对分立上市案施压,最终以7500万美元和解。展现了公司团队亲密协作、长期坚守和矢志不渝,在国际法律纠纷案件处置中责任担当、法律智慧和法治力量,并引领多起国际法律纠纷案件和解结案,为国际法律纠纷案件处置提供了参考。
复旦大学一带一路及全球治理研究院副研究员荆鸣以《“一带一路”与跨国补贴的法律规制》为题进行发言,分析欧盟《外国补贴条例》等单边规制合法性困境,指出“一带一路”倡议面临零和竞争挑战,倡导中国以多边路径应对。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师李照东以《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为题进行发言。通过数据指出我国企业在海外频遭侵权诉讼、商标抢注及337调查等风险,强调必须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加强海外布局与维权能力,并呼吁行业协会与企业共同提升专业服务与协同应诉水平,系统构建涵盖研发、管理、团队与风险防控的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法规部副部长刘涛以《海外工程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为题进行发言,结合肯尼亚、秘鲁项目案例,强调法律体系多元化冲突,提出尽职调查与函件管理为核心的三维防控机制。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副主任王超与山东耀华特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国栋就第五单元的主题发言进行了相关评议,从实务角度倡导整合合规与知识产权体系,提升企业出海韧性。
闭幕式由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学术副院长申荣荣主持,山东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建筑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王淑华作总结发言。她指出,本次会议围绕“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城市更新背景下的建筑法新格局”展开深入研讨,成果丰硕,并强调需推动理论成果向实践转化,切实弥合知行差距,呼吁各界携手搭建交流平台,共同为工程法治与“修法·出海”贡献力量。最后,对参会的各位领导嘉宾、专家学者以及会务团队表示衷心感谢,祝愿大家返程顺利,期待未来再聚泉城,共绘工程法治新图景。
(戴学禹 刘玉箫 胡皓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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