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证监局对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四季青”,证券代码:873385.NQ)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平,时任董事会秘书李爱清出具警示函。

根据监管调查结果,四季青的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信息披露领域。
2022年4月至2023年9月,公司分别收到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等送达的应诉通知书,达到应披露重大诉讼标准。
2024年10月以来,公司存在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陆续被冻结。
2022年10月、2023年2月张平持有公司股权分别被冻结450万股、150万股;2023年2月至2025年4月期间,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多次被冻结。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未在2022至2024年定期报告中披露。
四季青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张平、李爱清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山东省证监局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开资料显示,四季青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3371.43万元,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法定代表人张平,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地整治服务等。
从股权结构看,山东国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四季青32.63%的股份,张平持有17.8%的股份,济南天桥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6.95%,济南市财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4.53%,山东省现代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19%,国邦(济南)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8.9%。
天眼查信息显示,今年以来四季青及张平连续被多家法院“限高”。其中,9月1日和11月25日,公司被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发出“限高令”;10月30日又被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
此外,四季青近日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27.76万元,执行法院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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