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军华养殖场(个体工商户)年出栏200万只肉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山东达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莒南县军华养殖场(个体工商户)年出栏200万只肉鸡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厂址位于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坊前镇岔河山前村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鸡舍及其他配套设施和公用设施等,年出栏200万只肉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莒南县军华养殖场(个体工商户)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坊前镇岔河山前村东 联系方式:赵总1379292269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山东达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沂应用科学城3号加速器4楼 联系人:杜工 电话:17861390331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uzoEashPj5E7SXHp9MOdg?pwd=56fv 提取码: 56fv 五、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电话联系前往莒南县军华养殖场(个体工商户)查阅纸质报告书。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赵总13608906778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坊前镇岔河山前村东,征求意见的公参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为:岔河山前村、康山社区、后桃花林村等社区内的常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点击下载)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莒南县军华养殖场(个体工商户)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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