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岛中程”)10月31日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近日,青岛中程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涉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19号)。经查明,青岛中程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7年至2021年,青岛中程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其中,风电项目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虚假确认收入和利润,光伏项目通过虚增工程进度方式提前确认收入和利润。
2020年至2022年,青岛中程虚增印度尼西亚矿权相关财务数据,其中,CIS煤矿采矿权证被撤销事项,青岛中程不晚于2020年知悉;JAYA猛矿矿权于2021年6月到期。青岛中程未对上述资产予以转销,仍作为无形资产在财务报表中列示。
上述事项导致青岛中程,2017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40321.5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92.18%,虚增利润总额55276.8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36.17%;2018年度虚增营业收入46788.7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6.00%,虚增利润总额21775.9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94.92%;2019年度虚减营业收入67244.0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88.83%,虚减利润总额28537.8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78.36%;2020年度虚增无形资产30023.44万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6.53%,虚减营业收入34308.0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18.51%,虚减利润总额28179.7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6.22%;2021年度虚增无形资产30970.36万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7.37%,虚减营业收入732.6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0.46%,虚增利润总额500.2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83%;2022年度虚增无形资产30970.36万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7.42%。

JIAXIAOYU,2015年2月起任青岛中程董事,2016年7月至2019年6月任青岛中程总裁,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任青岛中程副总裁,组织、参与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财务造假事项,实际管理CIS煤矿、JAYA猛矿,明知采矿权证被撤销、矿权到期终止事项。JIAXIAOYU在青岛中程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邱岳,2019年6月至2023年1月任青岛中程董事长,知悉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财务造假事项,知悉采矿权证被撤销、矿权到期终止后未及时作出正确会计处理。邱岳在青岛中程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李向罡,2019年6月至2023年3月任青岛中程总裁,是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的负责人,在已对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进程合理性、印度尼西亚相关矿权真实状况存在怀疑的情况下,仍未有效关注、管控,未勤勉尽责。李向罡在青岛中程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于秀成,2016年8月至2023年3月任青岛中程副总裁,2016年8月至2019年6月任青岛中程财务总监,未有效履行职责,未勤勉尽责。于秀成在青岛中程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陈荣东,2019年6月至2023年3月任青岛中程财务总监,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未充分关注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的收入、利润情况,未审慎核查公司资产情况,未勤勉尽责。陈荣东在青岛中程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刘涛,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任青岛中程财务部部长,2016年8月至2023年4月任青岛中程总裁助理,参与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财务造假事项,与青岛中程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此外,青岛中程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2023年5月3日,青岛中程印度尼西亚子公司PT.TransonBumindoResources(下称TBR)收到印度尼西亚西雅加达地方法院关于PT.PAMMINERAL公司起诉TBR的传唤函及原告起诉状,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62,659.46万元,占青岛中程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7.47%。2023年11月6日,青岛中程对外披露了上述诉讼。
时任TBR总经理JIAXIAOYU隐瞒该重大诉讼事项,未及时向青岛中程报告,导致青岛中程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时任董事长杨纪国、时任董事会秘书赵子明知悉重大诉讼事项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违法事实,有青岛中程相关公告、矿权批准及撤销文件、律师事务所尽职调查报告、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相关合同、施工报告、起诉状、询问笔录、财务资料、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证监会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对JIAXIAOYU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罚款;对邱岳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李向罡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于秀成、陈荣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刘涛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杨纪国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赵子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由中国电力技术进出口公司、山东省电力局物资处、青岛市电业局和青岛变压器集团公司于1998年合资组建的国有企业——恒顺电器有限公司。2010年,恒顺电器完成股份制改革,并于201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目前第一大股东为青岛市国资委下属大型国有企业——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初,该公司正式更名为“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集团所属分子公司共计40余家,资产总额约40亿元人民币,已经发展成为一家致力于绿色电网建设、电力电能开发、海外矿产运营、工业园区开发,以及国际贸易等综合性业务的跨国混合所有制企业。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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