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免税店政策支持提振消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自11月1日起完善免税店政策,旨在进一步发挥免税店政策支持提振消费的作用,引导海外消费回流,吸引外籍人员入境消费,促进免税商品零售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本次完善免税店政策,将进一步加大免税店对出入境旅客购物消费的吸引力,对提振消费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此次新政策从支持国内商品进店销售、扩大免税店经营品类、放宽免税店审批权限、完善免税店便利化和监管措施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政策。
其中,最大的看点是更多“国货”将进入免税店销售。《通知》明确,鼓励具有免税商品经营资质的企业和经国务院批准允许参与免税店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加大优质特色国内商品采购力度。有关企业采购国内商品,进入口岸出境免税店和市内免税店销售,视同出口,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国内商品进入免税店有关监管和退税流程也将更加清晰、完善。
“国货入店”政策让丝巾、服装等国内热销商品享受退税待遇,这些“国货”商品将以更加优惠的价格吸引出入境旅客,有利于更多优质特色国内商品销售,以更高水平的供给来提振消费。
这些政策也将为“国货出海”开辟新通道。在此基础上,还需要依托我国产业链强大的制造能力,让销售反馈与市场端产生更紧密的结合。
此外,免税店经营品类范围也进一步扩大了,手机、微型无人机、运动用品、保健食品、非处方药、宠物食品……更多便于携带的消费品被纳入经营范围。如此一来,消费者可购买的免税商品将更加多元、新潮,丰富了消费者的购物选择。
通知还明确,支持口岸出境免税店、口岸进境免税店和市内免税店提供网上预订服务等,这将进一步创新免税店销售模式,提高消费者购物便利化程度。
总之,上述完善免税店的政策是加强免税店政策顶层设计、完善管理的重要举措,将促进免税商品零售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起到提振消费的作用。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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