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多地整治新房“偷面积”的新闻引发热议。
在某留言区,一位自称北京市丰台区某房地产项目的业主投诉该项目存在违建现象,称开发商将原始规划时的阳台封闭,变成卧室,并以超出产权承载的面积进行交付。近年来,随着住房从数量发展转向质量提升,监管部门大力倡导“好房子”建设。然而,类似“偷面积”的行为却让“好房子”变成了安全隐患房,违背了“好房子”的政策初衷。
不容忽视的是,以“好房子”为名而行“偷面积”之实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开发商将电梯间面积也计入房屋面积,与消费者玩起“面积数字游戏”;有些开发商通过封闭阳台、利用飘窗、挑高、花池、风雨连廊等设计增加使用面积。这些面积虽然不计入产权面积,但能提升得房率。很多开发商以“高得房率”为卖点,部分项目甚至打出“得房率超100%”的营销口号。开发商房子好卖了,购房者获得了实惠,看起来是“双赢”的局面。
然而,擅自改造以“偷面积”不仅存在居住安全隐患,也对旧规产品和二手房造成了较大冲击——因为,依靠“偷面积”获得高得房率后,既可以增加设计空间,也能凸显性价比,产品力明显提升,高得房率本质上是一种变相降价。
在此背景下,各地纷纷出手加强对“偷面积”行为的监管。如,5月7日,成都发文,开发商违规改造设备平台导致板率超标将无法通过验收。10月10日,成都再次发文明确,住宅的阳台、飘窗、入户花园等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该项目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30%。9月26日,上海发文要求,户型建筑面积小于80平方米的,阳台面积上限为8平方米,进深不得大于1.8米。沿公共绿地、广场河流、风貌街道等地区,开敞阳台宽度不得大于3米,且每户仅可设置一个。
高得房率不是优质住宅的唯一标准。“好房子”最终要回归品质与价值本质,这也正是政策封堵漏洞的初衷。
未来,各类住宅都应朝着美好人居和高品质的方向打造,全方位提升层高、楼板厚度、隔音降噪等标准。房地产行业应真正从“以增量为主”转向“以品质为先”。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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