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宁夏证监局对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简称“北京中伦”)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宁夏证监局要求,该事务所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就该决定所披露事项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据经济导报财经研究院统计,截至今年8月初,A股三个交易所共有301家企业排队IPO,为这301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律所共计41家。其中,北京中伦律所服务的IPO项目为43家,位列所有律所第一名。排名前五位的律所还有上海锦天城(42家)、国浩(34家)、北京德恒(17家)、北京金杜(16家)。
经查,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在为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提供的证券法律业务存在查验程序不规范、法律意见书不规范的问题。
《决定》显示,该所查验程序存在四项不规范。一是无询证函发出和收回的记录,工作底稿中询证函均为复印件,无原件。部分询证函缺失,工作底稿中未说明未收回的原因和理由,也未采取进一步核查措施。部分询证函回函内容不完整,未采取进一步核查措施。未对询证函中不符事项采取进一步核查措施。二是部分重大合同仅调取框架性协议和合同,未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采取必要且充分的查验。三是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现场核查记录,仅有调查律师的签字,无被调查事项相关的自然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签名,也无拒绝签名的情况说明。四是在查验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担保事项中,与发行人签字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的面谈,缺少对发行人是否存在对外重大担保事项的内容。
此外,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存在法律意见书不规范问题,具体表现为法律意见书声明事项未明确载明“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的内容。
中伦律师事务网站显示,该所所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最早获批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自2012年4月17日起,依法改制为一家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经过数十年快速、稳健的发展,中伦已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高质量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如今,中伦拥有包括近400位权益合伙人在内的2200余名专业人士,办公室分布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成都、重庆、青岛、杭州、南京、海口、香港及东京、伦敦、纽约、洛杉矶、旧金山及阿拉木图18个城市,业务范围遍及全球五大洲。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石宪亮 实习生 益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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