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坚持把新型储能作为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关键一招,去年下半年以来又有一批新型储能项目在山东布局。截至2024年底,全省新型储能在运规模达到717.7万千瓦,较2022年底增长了3.6倍,超前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
“尽管新型储能进入发展新周期,但仍面临诸多挑战。”山东省两会期间,泰维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于希明委员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这些挑战体现在:
储能产品及并网安全标准体系亟须优化。受技术水平和运行经验限制,部分标准体系个别指标已经不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部分涉及新能源储能联合运行、聚合调控等新业态的技术管理标准缺失,亟须加快制定。
建设成本、市场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新型储能技术研发、建设和运维成本高昂,电池成本占比高达50%,限制了其大规模应用的可行性。而且,储能电站参与市场交易的透明度和定价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如何应对这些挑战?于希明建议,“要建立健全新型储能技术标准体系、丰富新型储能应用场景、支持国有资本加大对储能项目的投资。”
在建立健全新型储能技术标准体系上,要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关键技术、规划设计、试验检测、施工验收、安全管理、监督评价等关键标准制修订,有序推进新型储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在储能市场应用的发言权,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参与新型储能标准制定,协同推进技术创新、标准编制和产业发展,以标准促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积极探索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协同发展新模式,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实施应用。
要完善新型储能政策体系,不断丰富新型储能的应用场景。要充分考虑合理容量需求、价格可承受上限、电价疏导渠道等因素,健全电网侧新型储能“容量电价+电量电价”的形成机制,以此推动新型储能与电力系统的用户侧、电源侧及电网侧等各环节融合发展,提升能源清洁利用水平和电力系统运行效率。
要支持国有资本加大储能项目投资。“因为新型储能创新是‘从0到1’的过程,具有高风险和高不确定性特征,国资投资应成为投资主力,且要有耐心。”于希明建言,要完善适配的考核容错制度,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挖掘储能领域潜力大、成长性好的优质企业,支持部分国有投资集团及早投资布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长久助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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