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市场监管局等11部门于11月29日联合印发了《山东省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实施方案》(鲁市监发〔2024〕15号)。下一步,山东将以“相同事项只填一次”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优化企业数据填报模式,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企业年报是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的重要内容。这些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提升企业年报便利化水平,先后开发“爱山东”App手机年报平台,上线“一键采集”“智能预填”功能,实现与海关、商务、外汇等领域“多报合一”,并在全国率先将税务部门8项财务数据纳入“多报合一”范围,对夯实信用基础、扩大社会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整合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多报合一”事项。将工业产品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广告业统计年报、地理标志产品(商标)专用标志使用人年度产值报告纳入明年企业年度报告内容,企业不再需要通过“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业统计系统”等多个平台分别报送相关信息,而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一个平台(https://sd.gsxt.gov.cn/index.html)即可报送以上全部事项信息,相关数据通过系统对接方式自动共享至业务平台,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
推动参保信息“多报合一”。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部门掌握的企业“参保各险种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等数据,共享至公示系统,企业通过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时,不再需要重复填写各类参保信息,只需确认共享数据即可,减轻企业重复填报数据负担。
推动财务数据“多报合一”。自2023年起,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了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的部分财务数据共享,企业登录公示系统填报年报时会发现,年报中“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及“所有者权益”等8项数据,经企业授权后,可以从税务系统自动调取相关信息,既方便了企业,又保证了数据填报的一致性。
山东将进一步扩大税务数据共享范围,通过授权方式自动调取税务数据涉及海关、外商投资企业(机构)的年报事项,实现“相同事项只填一次”。此外,还将探索增加“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年报申报功能,便于广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更加快捷进入年报系统。关于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操作指南,后续将会通过公示系统和“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发布。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