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对《济南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进行解读。《办法》将于12月25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济南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迈出坚实的一步。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石丽华介绍,《办法》旨在通过细化服务流程、明确服务标准、强化服务监督,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打造科学、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增强企业群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

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区域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受理标准、办理环节不一致的问题,《办法》从事项管理源头入手,确定了统一的事项管理系统,明确了事项基本目录的组成要素和编制权限,制定了办事指南要素编制标准,要求动态调整事项基本目录和办事指南,并通过电脑端、移动端、窗口端、自助端等途径对外同源展示,夯实政务服务事项基础。
针对线下服务方式各异、线上办事入口繁多、数据共享不畅的问题,《办法》提出线上线下一体化建设的要求。线下,各级政务服务场所要进行标准化建设,合理设置功能分区和服务设施,推动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深入推行“一窗受理”,并按照规范提供各类服务;线上,要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网上总门户,统一服务入口、页面样式和功能布局,加强公共支撑能力建设,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上办理,不断提升网上服务水平。
为解决业务办理流程自由裁量的问题,《办法》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结果送达等环节进行明确规范,实行“全链条”标准化管理,确保流程的一致性。同时,要求围绕事项办理流程,制定清晰易懂的流程图,通过线下窗口提供查阅服务,线上各端同源展示,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清晰、直观的办事指引。
针对政务服务档案归集管理不规范、监督评价方式不统一的问题,《办法》明确办理政务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政务服务传统载体档案和电子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移交的要求,提高政务服务档案收集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同时,注重强化政务服务的监督和管理,规定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全流程运行监测,并通过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开展社会监督体验活动等方式畅通外部反馈渠道,增强了监督的实效性与公众的参与度,提升管理效能。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实习生 李子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