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决定自12月15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
在2022年11月,个人养老金制度于36个城市(地区)先行实施,如今,将个人养老金制度从此前的36个先行城市扩展至全国,这无疑是我国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举措。
随着范围的扩大和政策的逐步完善,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全面实施为居民提供了更多养老保障选择,也有利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的发布,明确了多个重要细节,其中,优化产品供给、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以及完善领取条件和办法是几个关键的政策亮点。
丰富产品种类是此次提出的重要新要求,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的基础上,将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将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推动更多养老理财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这都进一步提升了养老金产品的可选择性。
与此同时,还鼓励金融机构研究开发符合长期养老需求的个人养老储蓄、中低波动型或绝对收益策略基金产品等金融产品,合理确定个人养老储蓄的期限和利率。这也为中低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提供了更加稳健的选择。
个人养老金的领取方式完善以及提前领取条件也让政策更具灵活性。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领取条件外,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强化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与相关信息平台的信息共享,为符合条件的参加人提前领取提供方便。
这无疑提升了制度的灵活性和人性化,帮助居民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领取个人养老金,解决了后顾之忧。
此外,养老金的领取方式也更加灵活。参加人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通过提供多样化的领取方式,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更合适的选择。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及职业年金以外,个人养老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由个人自愿参加。简单来说,就是个人在特定账户存一笔钱,每年不超过12000元,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同时还可以通过购买一些金融产品来获得收益。这一制度也是为个人的老年生活提供更多保障。
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加快发展的重要一步。通过优化产品供给、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完善领取条件和办法等措施,政策上大大增强了这一制度的完善性。
未来,随着这一制度的深入推进,必将为更多家庭提供养老保障和支持,也有利于这一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孙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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