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山东财经网 >> 证券
沪深交易所发出38份纪律处分,释放“严监管”信号
来源:证券日报   加入时间:2024-1-16 8:59:15  

  今年以来,沪深交易所持续释放“严监管”信号,年内首次“齐发声”,便直指强化纪律处分监管效能发挥。1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表示,将全面强化“五个监管”,打击违法行为与推动防范化解风险相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表示,不断优化自律监管工作,切实提高一线监管有效性。

  事实上,从年内多份纪律处分接连发布亦可看出,沪深交易所对于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态度坚决。据沪深交易所官网公开信息,2024年以来,截至1月15日,沪深交易所已发出纪律处分38份,涉及上市公司33家。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严监管”是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题中之义,是新形势下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要求,更是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必然要求。“严监管”有利于进一步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从而减少虚假信息误导,平抑市场异常风险。同时,也有助于进一步发挥证券市场价值发现作用,避免“劣币驱逐良币”困局。

  年内38份纪律处分

  直指财务造假和信披违规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今年以来,沪深交易所传递出重罚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决心,坚决整治市场乱象。

  从截至目前沪深交易所已发布的38份纪律处分来看,包括8份监管工作函,9份监管警示,11份通报批评,8份公开谴责和2份公开认定期限内不适合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记者进一步整理相关纪律处分后发现,监管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对相关造假事实更是给予快速、严厉处罚。

  例如,深交所1月2日下发的年内首份纪律处分便是基于某上市公司连续6年财务造假等事实,对公司董事长等“首恶”予以公开谴责,公开认定期限内不适合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处理决定。

  此外,监管对“蹭热点、炒概念”等扰乱市场稳定的行为也保持高度敏感,对上市公司信披违规行为严肃追责。

  例如,有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擦边”华为概念,称公司已取得多个车型定点项目。但经查实,公司未真实、客观、完整地披露汽车轻量化业务定位、与相关整车厂商的关系等,从而对投资者产生误导。交易所因此对该公司作出公开谴责处分并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等“关键少数”进行公开谴责。

  从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中不难看出,监管对涉事公司作出严厉处罚决定的同时,对“首恶”和“关键少数”同样不容姑息。只有抓住“关键少数”,才能守护好广大中小投资者这个“绝大多数”。

  在马佳看来,紧盯“关键少数”是整个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绝大多数的证券市场欺诈行为都与“关键少数”的指挥授意有关。因此,严惩“关键少数”,大幅提高其违法成本,在金融监管领域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市场监管的本质要求。

  各方协力打好监管“组合拳”

  提升公司质量优化市场生态

  在“严监管”之下,监管方法的科学有效则显得愈发重要。在此背景下,监管层坚持协同发力,强化全方位立体监管;坚持重拳出击,打狠打疼关键主体;坚持一跟到底,形成全链条监管闭环,进一步增强打击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效率。

  具体来看,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是证监会、交易所分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作出的不同性质的惩戒措施,一直以来“协同作战”,发挥着监管合力。

  例如,深交所年内发出首份纪律处分的同时,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也向涉事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警示函及责令改正措施,给予公司警告并处15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同时,针对指使、实施违规行为的“关键少数”,未能勤勉履行职责的中介机构等,交易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出重拳、用重典,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例如,上交所1月5日针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ST华仪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注册会计师存在内部控制审计程序不到位、函证审计程序不到位等情形,对涉事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予以监管警示。

  马佳对记者表示,在很多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案例中,审计机构、发行机构难逃其责,“严监管”下,会计师事务所、券商也应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为打好监管“组合拳”贡献力量。(来源:证券日报)




编辑:付建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这些地区间铁路旅行时间大幅压缩!回家更快了!
·> 世界首个!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
·> 91家公司排队备案境外上市 港交所和纳斯达克成热门选择
·> 1月16日A股收盘:大金融股异动,带动指数飘红!
·> MLF超额续作,一季度降准降息仍有可能
·> 深股通新增2只宽基ETF,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创业板优质企业
·> 首部“银发经济”政策文件出台!这些板块有望受益
·> 沪深交易所发出38份纪律处分,释放“严监管”信号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