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17日消息,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部署,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
其中提出,支持光伏设备制造企业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模式,建立分布式光伏回收体系。鼓励风电、光伏设备制造企业主动提供回收服务。支持第三方专业回收企业开展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业务。
全文如下:
(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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