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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城乡低保标准每年按照5%-10%幅度提标
来源:大众报业·经济导报   加入时间:2023-3-7 14:13:08  
  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3月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九场,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解读《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行动计划》。在谈及如何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问题时,省民政厅副厅长赵立杰表示,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主要承担基本生活救助,目前全省的社会救助工作总体走在全国前列,下一步将在扩围增效上下功夫。
  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聚焦群众关切,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扩围增效的政策措施,针对因“重病”“残疾”“就学”等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适当调整收入、财产准入条件,扩大政策覆盖范围,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在共同富裕之路体验政策红利。
  推动完善专项救助政策。在落实基本生活救助保障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完善针对低保、特困及低保边缘家庭的教育、住房、就业、医疗等专项救助政策。通过基本生活救助和专项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搭建安全保障网。
  改革临时救助制度。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政策文件,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提高临时救助的可及性时效性。
  稳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认真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城乡低保标准与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挂钩,每年按照5%-10%幅度提标;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照料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十分之一、六分之一和三分之一。
  加快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既要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也要加强以“促发展”为导向的服务类救助。今年我们将研究出台促进服务类救助发展的政策措施,针对不同类型困难群众的需求,开展助餐、助浴、助卫、助学、就业、心理咨询、精神慰藉、资源链接等个性化服务。


编辑:史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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