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山东财经网 >> 鹰眼IPO
违规担保且未及时披露,恒通股份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大众报业·经济导报   加入时间:2023-12-13 15:51:31  

  经济导报记者 石宪亮

  12月8日,山东证监局作出《关于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上述《决定》,山东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恒通股份(603223)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7年1月,恒通股份原子公司龙口市恒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定《北奔重汽产品经销协议》,协议落款丙方(保证人)签字处加盖恒通股份公章。法院判决认定恒通股份依据上述协议对3899万元购车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上述担保事项公司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未按规定在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2月13日才披露关于该笔担保已涉及诉讼的公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第一条规定。刘振东作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任期自2014年12月31日至2021年6月17日),未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规定,对公司违规担保且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负有主要责任。

  山东证监局要求公司及刘振东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切实保障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恒通股份注册地址在烟台龙口市经济开发区,于2015年6月30日上市。




编辑:付建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经导财评丨规范收费行为让平台经济行稳致远
·> 一周山东金融人事|17份行政许可公布,涉及工商银行威海分行行长等
·> 低至0.01%!理财公司再掀“降费”潮
·> 一季度净亏6.6亿,小鹏汽车“押宝”AI智驾辅助
·> 出口额激增16.1%和15.2%!纺织鲁企“出海”创新突围
·> 山东金融管理部门联合部署 推动一揽子金融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 2025年山东能源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推荐目录公示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新规落地!市场反应如何?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