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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民:春节消费券来了!准备好手机,明天10点开抢!
来源:大众报业·经济导报   加入时间:2023-1-17 15:58:10  
  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经济导报记者从济南市商务局获悉,济南市自1月18日至2月10日将发放两轮春节消费券,包括电子消费券和数字人民币消费券,均为零售、住宿、餐饮类。
  根据《“泉城购”春节消费券(零售、住宿、餐饮类)活动规则》:
  一、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2月10日。消费券发放时间共分为两个轮次:即第一轮:2023年1月18日-2023年1月27日;第二轮: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10日。每轮次首日上午10时发放,限量发放,领完即止。消费券使用周期与本轮发券周期相同,逾期不予承兑。
  二、参与对象
  济南地区消费者(含在济流动人员)均可以通过“建行生活App”申领,在“建行生活App”公布的商家使用。
  济南市从事零售、住宿、餐饮业务的市场经营主体可报名参加。本次活动商家报名通道为“建行生活App”,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2月2日。报名路径:“建行生活App”首页-“泉城购”春节消费券商户报名广告位。报名咨询请联系0531-82089065。
  三、消费券设置
  本次消费券包括电子消费券和数字人民币消费券,均为零售、住宿、餐饮类。共3种面额,即满200元减60元、满100减30元、满50元减10元。消费券在投放日限量发放,每人每轮次电子消费券和数字人民币消费券各限领取1次。
  2023年1月18日0时开始发放第一轮,电子消费券与数字人民币消费券同时发放,2月1日上午10时开始发放第二轮,领完即止。使用说明详见建行生活App首页-“泉城购”春节消费券广告位。
  四、消费券领取及查询
  用户可在各大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建行生活App”,注册登录后,进入首页“泉城购”春节消费券广告页面,领取消费券。该消费券具体适用商户以建行生活App展示为准。(特别提示:电子消费券与数字人民币消费券适用商户有所差异)同一用户的认定标准为: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用户须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亲自参加。领取成功后,可通过“建行生活App-我的-优惠券”查看消费券。用户可点击消费券查看适用商户。具体路径:点击所领取到的消费券,点击“适用门店”查看消费券适用商家。
  五、消费券核销
  (1)用户到店使用电子消费券时,通过建行生活App线上买单支付或出示建行生活钱包付款码支付,具体以商家说明为准。使用时,开通钱包的预留银行卡手机号须与建行生活注册用户手机号一致。
  用户到店使用数字人民币消费券时,需开通建行数字人民币一、二类钱包支付使用。使用时,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预留手机号需与建行生活注册用户手机号一致。
  (2)消费券须用户本人到店使用,不支持远程下单核券。电子消费券和数字人民币消费券可同时领取,分别使用。单笔订单限用1张消费券。
  (3)消费券核销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核销,退款金额扣除核销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不再补发消费券,本轮次内不再具备领券资格。
  (4)本次活动消费券不累计、不可拆单,不可提现、拆分、退补或转赠,不可用于储值等后消费方式。对疑似刷单套现商户和用户,建设银行有权问询调查、拒付补贴款,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特别说明
  (1)活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停止举办或调整的),平台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并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2)对于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参与活动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买卖消费券、刷单、作弊、套现、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批量注册、用机器注册账户、用机器模拟客户端等,平台有权取消其活动资格,并有权撤销其所获利益及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3)为了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需要,平台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同步领券用户的信息,用户领取消费券即视为同意平台将前述个人信息向政府提供。
  七、客服咨询
  中国建设银行提供7×24小时专业客服电话,相关问题可拨打95533进行咨询;工作日早8:30至晚17:00也可拨打0531-82089034咨询活动详情。


编辑:史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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