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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促进老字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力争到“十四五”末,全面树立“山东老字号”公共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老字号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老字号高质量发展成为“好客山东 好品山东”品牌建设重要内容,全省老字号企业整体营收规模超过3200亿元,培育形成一批老字号骨干企业。
根据《意见》,山东将强化文化遗产保护,将老字号传统技艺纳入国家、省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动各地对老字号建筑改造修缮,在原址原貌基础上,开设老字号博物馆、展览馆、体验馆、文化馆等。
促进技艺传承、文化传承、品牌传承。将老字号技艺传承人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培训重点对象,为老字号技艺传承人开展收徒传艺等提供支持。在有条件的高校和职业院校设立山东老字号暨非遗文化传承创新基地。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和老字号企业建设博物馆、展览馆、体验馆、文化馆等,并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
推进中华老字号、山东老字号的申报、认定;不断完善老字号动态管理机制,实施“黄牌警告”和“退出机制”,对老字号企业发生重大变化已不符合“山东老字号”条件的,应责令整改,整改后仍无明显改善的,暂停或终止其使用“山东老字号”,并向社会公布。
健全老字号创新体系,推动生产技术创新、产品服务创新、经营业态创新、体制机制创新。鼓励老字号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智能化升级,并给予政策支持。鼓励老字号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开展技术合作,共建研发中心。引导老字号运用先进技术创新传统工艺,打造符合国潮消费需求的新产品、新服务。支持举办老字号文化创意活动,鼓励老字号企业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旅游产品,并列入相关文化和旅游产品重点推广范围。
鼓励各类电商平台设立老字号专区,支持建设老字号集聚发展的电商、直播等各类基地;引导老字号企业通过数字化技术,创新经营模式,发展新业态。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纳入老字号工业旅游基地、老字号企业文化教育基地;将老字号工业旅游纳入到“好客山东”旅游线路进行重点推介。推动家庭作坊型老字号向企业化转变、家族式老字号企业向现代企业转型、国有老字号企业深化产权制度改革。
深化老字号发展体系,推进品牌化、集聚化、融合化、国际化发展。把老字号高质量发展作为质量建设重要组成和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重大举措,衔接“好品山东”品牌建设工作,纳入质量强省建设整体布局。建立老字号培优创优体系,通过认定匠心大师、匠心产品,培育一批标杆企业、领军人物和金牌产品。
制定老字号集聚区认定办法,鼓励各地建设老字号产业园、商业街区等,支持引导老字号集中入驻、抱团发展。支持特色商圈、旅游景区和各类客运枢纽引入老字号企业开设旗舰店、集合店,鼓励购物中心、商超等设立老字号专区专柜,支持在博物馆、旅游景区、购物中心、社区等建设山东老字号暨非遗文化体验馆,鼓励各地探索建设老字号博物馆集群。发起成立黄河流域老字号联盟,举办黄河流域老字号创新发展大会、博览会、嘉年华等活动探索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举办专业展会,为老字号企业搭建树品牌、拓市场的平台。鼓励有条件的老字号企业充分拓展海外市场,推进企业产业链体系全球化发展。
加强金融、财政、人才、智库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设立老字号发展基金,引导对老字号企业加大资金、管理和技术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字号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支持老字号企业发行债券,针对老字号企业开展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支持企业与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共建培训基地;鼓励老字号掌门人、传承人到院校兼职任教,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在课程中增设老字号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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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史飞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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