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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5月27日,济南、青岛、威海宣布启动发放汽车消费券。在此之前,东营、泰安、日照、烟台、临沂等地已陆续发布汽车消费券发放细则。根据《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山东预计将投入消费券资金5亿元,发放汽车消费券15万张。
据了解,济南市政府组织发放的汽车消费券达到千万元,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022年6月1日、6月11日、6月21日的每日10时发放。在活动时间内,参与(以银联公布名单为准)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领券的云闪付用户在6月30日24时前在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不限地域)车辆初次登记上牌。其中,购买新能源承用车的个人需首次取得新能源专用号牌,这里的新能源乘用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
青岛市则明确,在2022年5月22日至6月30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于8月31日前完成登记上牌并提交活动规则中列明的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对个人消费者发放消费券。
威海市提出,参与活动商家为威海市汽车销售企业,补贴类型为7座以下家庭乘用车辆(二手车除外,不含7座以上客车、货车、特种用车)。
根据《山东省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山东省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消费券面值分为3000元(刷卡购车10万元以下使用)、4000元(刷卡购车10万(含)元至20万元)、6000元(刷卡购车20万(含)以上使用),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消费券面值分为2000元(刷卡购车10万元以下使用)、3000元(刷卡购车10万(含)元至20万元)、5000元(刷卡购车20万(含)以上使用)。消费者在使用以上消费券时,如果是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可再增加申请1000元。
中泰证券研究所政策组负责人、首席分析师杨畅表示,汽车消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的10%,是扩大内需、稳定消费的重点。山东制定出台鼓励个人消费者购买汽车的具体支持政策,有利于扩大汽车市场供给,培育汽车消费新热点,加快提振汽车消费市场,充分释放汽车市场消费潜力。从而达到政企优惠让利的叠加效应以及提振公众消费意愿、帮助企业正常经营、促进市场回暖和经济复苏的多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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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uy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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