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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商务厅获悉,为推动老字号集聚发展,助力老字号树品牌、拓市场、促消费,山东将建设“老字号集聚区”。
根据《山东省老字号集聚区建设及认定规范(试行)》,山东省老字号集聚区是指在山东省内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园区、景区,以带状或块状形态相对聚集,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汇聚一定数量的中华老字号、省级老字号品牌,实行统一管理运营,获得良好综合效益,起到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的品牌集群区域。
据了解,“老字号集聚区”建设将综合考虑城市特色,围绕居民消费升级新需求,布局体验式、互动式新兴业态,引进博物馆、艺术体验、文化创意等元素,发展夜间消费、体验消费、国潮消费,通过优化环境、丰富业态、完善功能,带动集聚区与周边资源有机融合、良性互动,推动集聚区特色化、品质化、多元化发展。
申报“老字号集聚区”应具备基础设施条件、特色文化设施条件、建设运营条件、管理服务条件。包括积极开展“智慧街区”建设,实现5G信号覆盖、人脸识别技术广泛应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顾客消费更智能便捷,集聚区运营更安全高效。
在业态配置上,以满足居民、游客的购物爱好、多元化需求为导向,重点在美食、工艺品、中医药等业态合理布局,同时引入特产、名优小吃、文化演艺等地方人文业态,丰富集聚区文化氛围。
核心区域应结合城市历史文化建设老字号博物馆、老字号暨非遗文化体验馆、主题民宿等老字号特色文化配套设施。打造城市风情体验区、老字号文化体验区、特色文化区等不同功能区,形成惬意、舒适、活力的休闲生活空间。
“老字号集聚区”以零售、餐饮、娱乐、旅游等购物休闲为核心功能,年整体销售额不低于5亿元,年人流量达到100万人次以上,老字号企业整体营业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省级以上老字号不少于30家,入驻老字号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20%。
“老字号集聚区”内老字号企业经营特色鲜明,业态结构合理,销售额及税收稳定增长,客流量保持递增。
山东省商务厅负责“老字号集聚区”建设认定工作,联合山东省老字号企业协会等机构组织“山东省老字号集聚区认定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认定工作。
对文化特色鲜明、经营管理规范、经济社会效益好的“老字号集聚区”,优先纳入国家级、省级相关项目,给予支持。对老字号集聚区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核,并向社会公告。被取消资格的两年内,不得再申报“山东省老字号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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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uy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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