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山东“两高”行业能效改造升级实施方案出炉。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等21部门联合印发《全省“两高”行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方案》《全省“两高”行业电子监管平台建设方案》《全省“两高”行业能效改造升级实施方案》。
《全省“两高”行业能效改造升级实施方案》明确,争取到2025年,全省“两高”行业项目和数据中心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 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到2030年,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进一步提高,达到标杆水平企业比例大幅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两高”项目范围包括:炼化(炼油、乙烯、PX)、焦化、煤制液体燃料(煤制甲醇、煤制乙烯和丙烯、煤制乙二醇)、基础化学原料(烧碱、纯碱、电石、醋酸、黄磷)、化肥(氮肥、磷肥)、轮胎、水泥、石灰、沥青防水材料、平板玻璃、陶瓷(建筑陶瓷、卫生陶瓷)、钢铁、铁合金、有色(铜、铅、锌、铝)、铸造、煤电等行业上游初加工环节投资项目。具体项目范围按照《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 录(2022年版)》执行。
为实现上述目标,《全省“两高”行业能效改造升级实施方案》提出12项重点任务。其中,建立“两高”项目企业能效清单。根据项目能效水平认定情况,制定企业能效清单,按照能效先进、落后、 一般进行分类管理,并向社会公开。高于标杆水平的列入“先进”,低于基准水平的列入“落后”,介于两者之间的列入“一般”。对拟建、在建项目,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达不到的停工整改;对存量项目,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限期实施改造升级,介于基准和标杆水平之间的鼓励实施改造升级。对能效水平特别高的“两高”项目企业,积极组织申报国家能效“领跑者”名单,发布全省能效“领跑者”名单。确定“两高”项目能效核定标准。制定“两高”项目能效核定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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