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山东省工信厅网站发布通知,组织开展第二批山东省新材料创新应用示范项目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围绕前沿新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先进基础材料等新材料重点领域,以解决“卡脖子”关键共性技术为重点,聚焦自主创新示范项目和创新平台示范项目两个类型,评选一批创新性强、应用效果好、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项目、平台。
(一)自主创新示范项目。聚焦突破行业关键技术、打通产业链“堵点”“难点”“断点”,技术领先、自主可控,实现进口替代的项目。支持全产业链协同创新,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上游研发机构及下游应用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的,可联合进行申报。
(二)创新平台示范项目。满足新材料产业发展需求,补链延链强链作用明显的关键技术协同攻关、示范应用、测试评价、工业互联网等新材料创新平台。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管理规范、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符合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牵头单位应在山东省内。
(二)申报单位应为项目的建设者及所有者,拥有项目核心技术或与核心技术提供方深度合作,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
(三)项目有自主知识产权,带动示范作用明显。
(四)项目生产的新材料产品技术先进。
(五)项目已建成,且于2020年10月后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