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近日,淄博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承租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不同标准分别减免当年3个月或6个月租金。 《通知》要求,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工作要力争在上半年实际完成主体工作,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工作要在列为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对于转租、分租权属国有房屋的,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减租政策有效传导至实际承租人。对于所属股权多元化子企业,要积极沟通协调,争取中小股东理解支持,在规范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对租金予以减免。 (刘峻峰 周剑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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