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财会监督作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近日,省财政厅印发《全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明确,此次活动以实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运行为目标,以推动全省会计工作转型升级为根本,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关键,以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为手段,全面加强会计机构、人员任用、会计核算、内部管理、会计监督规范化建设,构建合法、科学、完善、高效的会计工作新秩序,推动全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合法规范、扎实稳健、优质高效。 《方案》从五个方面共确定14项具体任务。一是规范设置会计机构和岗位。要求各单位按规定设置会计机构、会计工作岗位,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岗位必须有计划地进行轮换。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等账目的登记工作。二是规范任用会计人员。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条件必须符合《山东省总会计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总会计师依法履行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落实会计人员任用回避制度,加强会计人员管理。三是规范单位会计核算。要求单位严格按照最新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大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单位会计核算模块应用,规范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四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档案管理等制度,推进会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运行。五是有效发挥单位会计监督作用。指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原始凭证、实物、款项、财务收支及单位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伪造、变造会计账簿,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报告等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