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山东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山东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等。根据《规划》,到2025年,山东应对气候变化取得积极成效,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气候治理能力有效增强,初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与生态环境保护相融合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新局面。
山东是碳排放大省,火电、钢铁、电解铝、地炼等高碳行业企业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压力较大。《规划》明确了7项重点任务:
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深入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着力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积极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高自然生态领域和经济社会领域气候韧性,保障重要生态安全地区生态功能,加强气候变化风险及极端气候事件预测预报,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创新,深入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研究,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低碳技术创新平台,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关键核心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集成推广应用。
突出试点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低碳试点示范、近零碳排放试点、气候投融资试点和重点行业低碳化改造以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示范工程。
积极发挥碳交易市场激励调节作用,落实国家有关金融、税收政策,优化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价格政策,完善绿色低碳产品支持政策。
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宣传教育,优化全民参与社会环境,倡导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
加强气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规、政策、标准和制度体系,强化协同增效,全面提升气候治理效能。
根据《规划》,山东将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按照国家要求,将碳排放强度指标纳入各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陈晓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