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复查仍不合格企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现将青岛诚顺包装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经复查仍不合格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监督抽查不合格复查仍不合格企业信息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6日
附件
监督抽查不合格复查仍不合格企业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 地市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抽查类别 |
复查检验机构 |
复查不合格项目 |
1 |
青岛诚顺包装有限公司 |
青岛市胶州市 |
钢提桶 |
20L |
20211019 |
胶州市监督抽查 |
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
跌落试验 液压试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