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13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山东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提出,到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显著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新增完成167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农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 《方案》结合山东实际,提出以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等区域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如2023年底,基本完成黄河干流、大汶河流域、南四湖流域等重点功能区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 首次明确了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进行部署安排。为尽快补齐农业面源污染管控短板,《方案》提出,在济宁市鱼台县开展国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试点,完善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评估体系,并以此为引领,在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选取部分重点县开展省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 首次系统提出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任务。《方案》提出,要以黄河、南四湖等重点流域为重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期观测,建立并完善农业面源监测网络。提出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环境监管,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备视频监控设施,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提出要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 强调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提出分区域分类选择治理方式,明确要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污水治理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地区采用生态处理技术,可通过黑灰水分类收集处理、与畜禽粪污协同治理、建设人工湿地等方式处理污水,达到资源化利用要求后,用于庭院美化、村庄绿化等。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周边农村延伸。 提出加强秸秆与畜禽粪便产业化利用。针对秸秆与畜禽粪便综合利用产业化不足等问题,《方案》提出,要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化利用主体,健全秸秆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在散养密集区,加快构建整县制粪污集中处理中心体系。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严格落实农膜管理制度,健全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全链条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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