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经省委、省政府同意,近日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印发《对外开放强县和现代流通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将根据各县(市、区)综合实力、流通网络、开放潜力等相关指标完成情况,每年评选确定10个对外开放强县、10个现代流通强县,分别给予激励政策支持。 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十强县”实行“一年一评”,突出创新发展导向,选取有客观数据来源、能够体现强县发展成效以及工作努力程度的指标进行评价。将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外贸进出口增幅等体现高质量发展的指标纳入评价体系,赋予较高权重,并设置“一票否决”事项,引导市县持续提升发展质效。 强化政策倾斜引导。省级财政对每个强县给予一定资金支持,主要用于支持优进优出、业态创新、产业链招商、高能级开放平台建设等重点项目,提升流通设施水平、做优做强流通主体、创新发展流通业态模式。中央及省实施的外贸外资试点、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培育计划等重点工程,优先向强县倾斜。 注重财金联动支持。扩大对外开放强县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和政策性金融贷款规模,加大关税保证保险、出口订单封闭贷款、退税e贷等融资政策支持力度。支持现代流通强县的流通企业进入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白名单”,纳入省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财政支持政策范围。支持现代流通强县开展金融管家试点,将中小流通企业纳入金融辅导范围。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通过引导基金出资等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对现代流通强县、对外开放强县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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