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专业技能和适应能力,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确定对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开展全员免费岗前培训。 明确培训内容。坚持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基础,围绕专业技能培训与通用知识培训两个方面,设置总课时不低于15学时、每学时45分钟的培训内容,并可通过“线下集中授课+线上培训”的形式灵活进行。 明确实施方式。按照“谁开发,谁培训”的原则,岗前培训由公益性岗位开发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允许公益性岗位开发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整建制购买岗前培训项目,确保岗前培训质量。 明确资金来源。将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培训资金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各市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培训补贴标准。省级财政根据各市上年度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滚存结余情况,给予各市不同标准的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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