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为切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天然气发电产业健康发展,结合山东电力市场改革进程,山东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天然气发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根据公告,重型燃气轮机发电机组执行两部制上网电价: 电量电价。电量电价(电能量价格)由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售电公司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自主确定。日前、实时市场市场电能量申报价格下限为每千瓦时-0.08元(含税,下同),上限为每千瓦时1.3元。 电能量申报价格上下限根据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容量电价。根据天然气发电成本、社会效益、用户承受能力以及对标先进省份等原则,容量目标电价暂定为28元/千瓦·月。 容量目标电价(电费)优先通过电力现货市场容量补偿机制回收,回收金额达不到目标价格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疏导解决;容量补偿当月超过目标价格的,多余部分当月不再支付,滚入后期回收金额不足时再予以结算。 未参与市场交易的重型燃气轮机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按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统一收购,用于居民、农业等保障性用户用电。 征意时间从2月23日至3月1日。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