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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符合相关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将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来源:大众报业·经济导报   加入时间:2022-10-27 17:13:04  
  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经济导报从10月27日举行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将把符合国家或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取得品种销售备案号获准在山东省内销售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据了解,2020年,山东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研究试点工作,分批将符合条件的全省试点企业生产的1211个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21年初,进一步扩大范围,医保支付数量扩大到3757个产品,促进了全省医药生产企业发展,满足了群众用药需求。2021年10月,省医保局联合省药监局、卫生健康委出台了《关于印发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的通知》,将配方颗粒执行标准由原来的企业标准上升到国家和省标准,积极引导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目前,国家配方颗粒标准达到200个,山东省标准达到282个。
  今年3月,山东启动了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实行全国最低价挂网,并联动全国降价情况动态调整。明确要求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开展网上采购,鼓励民营医疗机构网上交易。截至目前,已有17家企业的6946个产品在我省公开挂网,全省医疗机构采购订单金额达到7813.35万元。
  近期,省医保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药监局等部门制定了进一步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支付工作的意见,将符合国家或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取得品种销售备案号获准在山东省内销售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这既能确保群众“用得上、可报销”,又能促进企业市场公平竞争,带动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健康发展。该文件将于近期印发实施。


编辑:史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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