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山东出台政府引导基金参投天使基金优惠政策,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突出投资重点。引导基金参与设立的天使基金主要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创新型企业,鼓励向成立时间短、商业模式新、创业团队强、专业素质高、产品概念明确、创业计划清晰、融资需求不超过500万元的省内企业倾斜。 提高出资比例。加大对天使基金的支持力度,省级引导基金出资比例由原最高可出资30%提高至40%,省、市、县(市、区)级政府共同出资比例由最高可出资50%放宽至60%。 加大让利幅度。为促进天使基金加快项目投资,省级引导基金可将全部收益让渡给基金管理机构和其他出资人;省级引导基金在天使基金工商注册之日起3年内向社会出资人转让股权或份额的,可以原始出资额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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