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1728元,并处罚款9.90万元——临沂市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月13日出具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山东皇世食品有限公司(下称“皇世食品”)进行了这般处罚。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皇世食品此番被罚,缘于其生产的相关黑芝麻糊产品“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要求。事实上,皇世食品的黑芝麻糊产品已多次被检出过氧化值超标问题,公司因此多次登上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通告“黑榜”。
去年被罚没20余万元
根据文号为“临市监处罚〔2021〕2-23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皇世食品2021年4月26日生产的纯香高钙黑芝麻糊经监督抽检,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Q/SHS 0002S-2020《黑芝麻糊》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项目实测值为0.41G/100G,也不符合GB/T23781-2009《黑芝麻糊》的标准要求。
该批产品共生产18箱(规格:500G×20袋),已全部销售给济南的客户陈亮,获得销售收入1728元。故皇世食品生产经营上述产品货值金额为1728元,违法所得为1728元。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由此,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对皇世食品进行了如下处罚:责令其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1728元,并处罚款9.9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1月13日。
公司是否已经停产停业?时间有多长?这对公司经营等方面将带来何种影响?
经济导报记者登录皇世食品的官方网站发现,其“新闻动态”栏目自从2017年12月14日以来,至今一直再未更新。但该公司的官网上,仍然披露了联系邮箱以及相关手机号码。经济导报记者1月16日拨打该手机号码,电话接通后,对方自称姓张,了解经济导报记者的采访意图后,其表示“我们不接受采访”,随即挂断了电话。
不完全统计显示,在刚刚过去的2021年,皇世食品便两次因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处罚,一次被没收违法所得271.04元、处罚款8万元;一次被没收违法所得889.58元、并处罚款13万元。
比如,临沂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1月公布的“临市监处字〔2020〕2-161号”显示,皇世食品因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没收涉案产品纯香高钙黑芝麻糊、没收违法所得889.58元,并处罚款13万元。据了解,这次处罚的原因是,皇世食品生产经营的“纯香高钙黑芝麻糊”,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和霉菌项目不符合Q/SHS 0002S-2017《黑芝麻糊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产品经检验不符合的标准Q/SHS 0002S-2017《黑芝麻糊粉》为企业标准,但涉案产品也同时不符合GB/T23781-2009《黑芝麻糊》中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黑芝麻糊》(Q/SHS 0002S—2020)中规定,黑芝麻糊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3g/100g。黑芝麻糊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产品多次因不达标被通告
天眼查的信息显示,皇世食品成立于2016年7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位于临沂市沂水县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韩永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等。皇世食品设有日照分公司,该分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注册地位于日照市莒县浮来山街道工业聚集区,法定代表人为杨宝忠。
据悉,皇世食品曾多次登上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通告“黑榜”。
就在2022年1月5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期(总第346期)。通告显示,皇世食品、青岛盛昌食品有限公司、邹城市百意商贸有限公司、茌平平瑞餐饮服务中心等生产、销售或使用的7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鄄城县万城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为皇世食品生产的五谷膳食黑芝麻糊(700克/袋,皇城石碾,2021/8/1),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0.78g/100g,标准值为≤0.3g/100g。
在这之前,皇世食品黑芝麻糊产品已多次被检出过氧化值超标问题。
比如,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0期(总第342期)显示,鄄城县嘉佳乐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为皇世食品生产的手磨纯香黑芝麻糊(630克(g)(内含独立小包)/袋、皇城石碾、2021/5/8),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0.72g/100g,标准值为≤0.3g/100g。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8期(总第340期)显示,潍坊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皇世食品生产的纯香高钙黑芝麻糊(500克/袋、皇谷屯+图形、2021/4/26),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初检结论0.41g/100g,复检结论0.45g/100g,标准值为≤0.3g/100g。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7期(总第300期)显示,烟台振华集团莱州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为皇世食品生产的纯香高钙黑芝麻糊(500克/袋、皇城石碾+拼音+图形、2020/11/7),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0.51g/100g,标准值为≤0.3g/100g。
皇世食品为何屡次因产品的过氧化值超标问题被处罚或被通告?对此,公司有何整改措施?经济导报记者于1月15日晚将采访提纲发至公司官网披露的邮箱,但至截稿时仍未获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