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日前披露的“青综法罚决字〔2021〕第C2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青岛国泰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青岛市市北区劲松三路以东、规划同德路以北、依山半岛小区以南建设的青岛河马石预留地项目,虽已取得建字[37020020211208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经规划主管部门验线或备案,擅自开工建设3号楼和5号楼商业部分,上述建设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建议立案查处。
据此,青岛市城市管理局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90日内改正违法建设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1月4日。
天眼查的信息显示,青岛国泰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有两位股东,其中,山东国泰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5%,青岛博达合众建设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