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1月6日,经济导报记者从信用中国(山东)的官网获悉,山东高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日前被罚款1万元。
根据济南市历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济历城综执处字2021第020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在相关项目建设过程中,山东高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作为监理单位,未对土方开挖、坑基支护等危大工程实施专项施工检查。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的规定,济南市历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罚款1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1月4日。
爱企查的信息显示,山东高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注册地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中段,法定代表人为刘黎,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等。从股东信息看,该公司共有46名股东,第一大股东为刘黎,持股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