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最高可罚1亿元。9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施行。与过去相比,新《安全生产法》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就事故罚款方面,由现行法规定的20万元至2000万元,提高至30万元至1亿元。
安全事故罚1亿,高吗?
生命最宝贵,安全大过天。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如何守住这条“红线”?依法管理是根本性的举措。我国现行《安全生产法》是2002年制定的,2009年和2014年进行过两次修改,今年是第三次修改。这部法律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实警醒我们,过去长期积累的传统风险还没有完全消除,有的还在集中暴露,新的风险又不断涌现。尤其是,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处于爬坡期、过坎期。新《安全生产法》提出“安全事故最高可罚1亿元”,正当其时、十分必要。
安全事故罚1亿,高吗?
“安全事故最高可罚1亿元”,是一种警示,也是对安全工作的新要求。一段时期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安全事故有所抬头,暴露出一些地方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固,重生产、轻安全,抢工期、赶产量,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容不得丝毫放松。“安全事故最高可罚1亿元”警示人们,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都必须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当然,“最高可罚1亿元”只是新《安全生产法》一个内容。新《安全生产法》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等规定,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新问题、新风险的防范应对,不仅有更高的罚款金额,也有更严的处罚方式,更大的惩戒力度。希望各地各单位落实好新《安全生产法》,不断强化责任落实、筑牢制度堤坝、织密防护网络,以“万无一失”防止“一失万无”。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秀岭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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