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省级财政向各市兑现2020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23.21亿元,由各市统筹用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自2019年起,山东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收取返还机制,每年分别按照800元/吨、600元/吨、400元/吨的标准向鲁东、鲁中、鲁西地区各市收缴调节资金,并根据各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返还。全部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市返还60%,每超额完成1个百分点,返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实现污染者多付费、保护者多获益,充分调动各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政策实施以来,省级财政已累计兑现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72.8亿元。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