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数字报
网络侵权举报
 
金头条 锐财评 24小时 经纬观 公司观 鹰眼IPO 财管家 新科技 出海记 车势力 大健康 文旅风 潮玩家 区域风
经济导报 - 导报原创 - 山东:这类租赁住房,水电气暖执行居民价!
山东:这类租赁住房,水电气暖执行居民价!
加入时间:2021-8-18 17:16:56  来源:大众报业·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为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水电气暖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672号)。
  根据《通知》,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用暖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有关单位可凭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向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专营单位提出申请,专营单位应及时受理,并按要求落实相关价格政策。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



编辑:luyi

[经济导报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经济导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经济导报。经济导报·经济导报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经济导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Copyright @ 经济导报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号-44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